标题: |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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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4-54747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淄博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等一系列创新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城市管理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城市管理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实现逐年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落实《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大型广告、墙体广告、围挡广告、大型显示屏、门头招牌等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式管理、记录库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对未经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容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二)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区县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养护,及时发现设施质量问题、病害,按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程序,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政环卫科、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三)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全市城市排水大功率移动泵车清单和联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加强城市下穿桥涵、易积水道路等城市防汛重点部位排查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动态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严禁“带险迎汛”。(牵头单位:市政环卫科、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四)加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活垃圾转运站、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等设施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检查是否常态、隐患是否消除。加强对所管企业的安全监管,压实环境卫生作业企业主体责任,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情况、机制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积极指导各区县环卫主管部门、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将安全与作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增强防护措施、增设安全标志,定期开展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将安全落实工作纳入对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日常考核奖惩。(牵头单位:市政环卫科、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五)加强园林绿化安全管理。指导各区县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内开展公园、广场、绿地、动物园、树木、水体安全排查整治,对密集场所加大人力、物力、技术的投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园的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巡查频次,杜绝林下、草丛内用火,对易燃物及时清理、修剪,消除安全隐患。在人员配备、全天候监控、联合执法、应急响应、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等方面严密防控、严加落实,坚决杜绝园林绿地火灾的发生。督促指导园林管养企业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将安全落实纳入对园林养护企业的日常考核奖惩。(牵头单位:公园城市科、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六)加强物业行业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保障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安装充电桩、有限空间作业、楼顶外立面等施工或维修现场要设置安全围挡及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加强房屋建筑外墙等公共部位巡查,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风险的,做好安全隔离和防护工作,及时组织维修。积极增设高空抛物摄像头,在显著位置提示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提示业主定期对阳台、花架、空调架等专有部分使用安全进行检查和处理,防止坠物风险。落实好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发现消防通道占用、电动自行车在门厅走廊停放、“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时,要进行劝阻、制止,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物业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七)加强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摊群点(主要为早餐、油炸小吃等小餐饮类型,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多集中于夜市、公园周边、小区周边、学校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开展流动摊贩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瓶装液化气来源是否合法、瓶体标识是否齐全、阀门使用是否规范、连接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气煤共用行为、燃气管连接卡箍是否紧固、燃气罐与燃气灶具间距是否合格、防火隔热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要对流动摊贩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并告知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气瓶、管线、灶具等,如发现破损或老化管情况要及时更换,严防隐患问题留存,要选择正规燃气公司供气,购买符合标准的燃气用具。(牵头单位:市容科,责任单位:各区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编制本辖区、本领域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局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本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通报、督促、暗访”等手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区县、单位要及时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