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6-27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要求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管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1.淄博市政府网站(http://cg.zibo.gov.cn/gongkai/)。

2.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zibo.gov.cn)。

3.微信公众号(微信号:淄博城市管理)。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查阅电话:272639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

● 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接受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接待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72639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2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受理邮箱提交《淄博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函办[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720710    传真:0533-2726397

电子邮箱:cg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邮政编码:2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下载附件1:淄博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下载附件2: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png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语音播报图片解读     

电子书H5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邮编:255020;电话:0533-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2025年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城管贡献。

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60条,局门户网站公开1149条,在各媒体发稿90余篇,微信公众号发布1199条。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着力构建城市管理“164 工作体系”,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突出抓好高品质物业服务攻坚突破,扎实推动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强力推进市政环卫提质增效,全力做好停车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城管执法能力,扎实高效推进城管领域百项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

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2场,重点针对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解读《淄博市“好房子”试点项目评价办法》等内容,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市容市貌秩序提升、高品质物业服务等信息进行解读,聚力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法依规,推动公开答复规范。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79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压实责任,强化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科室、时限要求和公开方式。严格落实市政府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沿革梳理、省政策文件库更新和开发活动计划报送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数据联通。制定印发《202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压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责任,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准确;常态化自查信息公开质量和发布时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全力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杜绝安全隐患。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示范效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城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信息维护。三是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坚持高精度,全力推动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定期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及时链接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有时效、有力度、有保障。二是强化新媒体督查检查。构建媒体、网站信息公开连接制度,组织专人在新媒体发布信息时,同步在网站公开,并常态化检查发布信息质量等情况,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效。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效能监测实施方案》为重点,围绕政策解读、效能监测指标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紧跟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新要求,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0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0

0

0

0

0

5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0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生动性不足。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优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与公信力水平提升。一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示范效用。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牢抓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强化工作素养。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不间断组织业务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效能,回应市民关切。拓宽市民意见征集渠道,对热点问题快速回应、精准处理,搭建政民互动“连心桥”。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提高时效性、辨识度,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7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2025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6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2025年市城市管理结合物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筑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年度重点工作,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邮编:255020;电话:0533-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高要求,全力推动主动公开更加有效。2024年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0条,局门户网站公开271条;在省市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扫雪除冰保障、赏花游园指南、免费错时开放停车场厕所、环卫工人节等城市管理工作,在各媒体发稿160余篇,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1061条。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以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目标,聚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停车问题综合治理、“全民城管”建设、城管执法队伍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及时更新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

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重点针对城乡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明确下步具体打算,聚力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高水平,全力推动依法公开更加透明。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停车管理、市政设施等方面,数量较2023年减少2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其中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经过沟通对接,申请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坚持高规格,全力推动公开管理更加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材料发布质量;制定印发《202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压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责任,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准确;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保密制度,进一步筑牢信息公开保密防线;严格把关重点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杜绝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四)坚持高标准,全力推动平台建设更加丰富。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宣传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全力做好运营维护,持续强化政府网站管理。三是充实政务公开人员力量,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坚持高精度,全力推动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坚持履职尽责,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公开工作有抓手有保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督查检查。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组织人力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读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如何推进政务公开为切入点,对规范文件属性填报、各类政策解读形式以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牢抓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机构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但部分工作还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增强,在制定文件后政策解读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以文字为主,视频、动画等形式较少,信息公开的生动性不足。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秉承“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以更高标准、更优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与政府公信力“双提升”。一是进一步深化制度执行,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常态化信息公开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落地,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施行。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效能,回应市民关切。加强市民回应关切,拓宽市民意见征集渠道,对热点问题快速回应、精准处理,搭建政民互动“连心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4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5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2024年市城市管理结合物业管理、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年度重点工作,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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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邮编:255020;电话:0533-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6条,局门户网站公开589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00余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978条。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聚力实施了城市精细管理大提升、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大物管”建设、新型智慧城管建设、“全民城管”建设、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城市管理“六大工程”,及时更新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7场,重点针对城乡环境整治、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明确下步具体打算,聚力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依法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数量较2022年增加10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其中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经过沟通对接,申请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坚持规范管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服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发布质量;分解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单位的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保密制度,进一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筑牢保密工作“防火墙”;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把关重点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四)坚持公开实效,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城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平台运维,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及时将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公开,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坚持监督有力,强化政务公开措施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有抓手有保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督查检查。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组织人力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读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如何推进政务公开为切入点,对规范文件属性填报、各种类型政策解读以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部署要求,但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强,在制定文件后政策解读不够及时。网站维护还有短板漏洞,部分栏目未按要求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还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发力,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针对性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加强督查检查,提升工作质效。督促各科室、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检查重点转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上,促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6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2023年市城市管理结合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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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邮编:255020;电话: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88条,局门户网站公开1149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220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791条。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公开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做好淄博市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景观水质提升工程、主城区视觉一体化二期工程等城建重点项目,及时公开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等内容。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重点针对实施《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情况、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果介绍等内容,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法依规,推动公开答复规范。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内容主要涉及城乡环境卫生规划、行政处罚等方面,数量与2021年持平,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压实责任,强化公开保密审查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科室、时限要求和公开方式。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2022年9月份印发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城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平台运维,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及时将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公开,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印发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科室、单位。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及时督促整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反馈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四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提高本部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能力提升。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5.2022年度结合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共开展5期“全民城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系列活动,让市民代表们切身体验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60条,局门户网站公开880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670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42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回应各类信息1340条,2021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件,已按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同意公开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完善《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四是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今年以来,为提升城市形象,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城市实际,开展了三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活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内容更新任务,完善并发布《淄博市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有关要求,实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重点做好“淄博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工作,围绕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经验特色、工作成效,不断营造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印发《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三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就城管部门如何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难点进行了解析,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单位考评,以评促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本年度重点抓好政策解读、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2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加大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力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4.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进展成效中发布5篇均被采用,充分展现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7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599条、局门户网站公开1006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490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502条。另外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1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管理、公园广场立法、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及智慧城管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件,一是要求获得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收到和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案件数及被复议诉讼案件数,二是要求获取2020年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的财政预算信息。这两件申请我局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格式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信息。制定了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对政务公开相关信息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紧迫感的认识,同时深入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大了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对政策解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政策解读的功底。

2.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力量,真正做到了认识真到位,要求真明确,工作真落实。二是机构建设到位,保障经费到位,人员到位。三是加强了平台建设,确保了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我们对每一条信息的录入工作,都严格标准。

3.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三是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今年以来,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提升城市形象,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城市实际,我们开展了三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活动。

 

四是参加《问政淄博》节目,深入群众当中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市城管局参与多期《问政淄博》栏目,与市民朋友连线,深入群众当中解决实际存在的城市管理问题,针对所涉及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整改情况,真正做到为民城管。

五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1条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我局将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计划,将对系统知识进行全面学习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业务专业素养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标准、科学规范发布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率。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决、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广泛宣传,提升城管系统政务形象。重点维护网站、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APP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9 年共公开政府信息 2610 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81 件、局门户网站公开 331 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1200 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 798 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配备 1 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局系统单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

一是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 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 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 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 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 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四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19 年公开信息一共有 2610 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 24 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 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 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 年,我局共收到 1 条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 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 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0 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 8 件(独办 1 件,协办 1 件,分办 6 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32 件(主办 24 件,协办 8 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管理、公园广场立法、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及智慧城管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 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强化政策理论武装和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业务专业素养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决、回应关切 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强化平台,广泛宣传。重点维护网站、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 APP 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0 年1月8日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cgjbgs@zb.shandong.cn,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200 余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0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1月16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公开信息一共有870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2件,其中建议1件,提案1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8年1月26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公开信息一共有205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7年1月18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85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6年1月20日    

 

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公开信息一共有67条,主要包括执法工作要点、专项执法工作、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5年3月10日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公开信息一共有42条,主要包括执法工作要点、专项执法工作、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4年1月20日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3

本报告由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处理调度科联系,电子邮箱:xxclddk@163.com,联系电话:272636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二是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8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年执法工作要点、公共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专项执法工作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切实从依法行政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履行法定义务的层面给予足够重视。切实增强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应随《条例》深入实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形势,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重点配备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有章可循,运行规范。

  

2013年1月23日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公开信息一共有26条,主要包括2011年执法工作要点、规划专项执法工作、机构设置、法规条文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依托平台: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2年1月27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zb2726397@126.com,联系电话:272639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0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公开信息一共有24条,主要包括2010年执法工作要点、规划专项执法工作、机构设置、法规条文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依托平台: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1年2月17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处理调度科,电子邮箱:xxclddk@163.com,联系电话:272636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二是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公开信息一共有29条,主要包括09年执法工作要点、规划专项执法工作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0年3月16日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处理调度科,电子邮箱:xxclddk@163.com,联系电话:272636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二是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6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08年执法工作要点、公共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专项执法工作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