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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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1-52103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
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是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对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三五”执行情况的概括总结,阐明“十四五”时期城市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及措施,是今后五年指导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是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规划。
一、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三五”概述
“十三五”时期,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按照“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以建设“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发扬“绣花”精神、工匠精神,在全力提升城市品质活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下足功夫,打造“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品牌,初步形成现代化管理模式,开创了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城市管理机制更优化。一是建立符合淄博实际的城市管理体制。成立由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淄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公安、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等35个单位纳入城管委管理体系,统筹领导、组织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制定了《淄博市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城市管理标准导则》等文件,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考核、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新格局。二是确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城市管理考评体系。2018年3月制定了《淄博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纳入市对区县考评,采取数字城管、复核督办、重点工作、第三方测评“四位一体”的考评办法,建立周督查、月考评、季奖惩、年总评的工作机制,引领城市管理工作争先创优、率先突破。三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市管理执法体系。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 “十三五”初期,原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项行政审批权、1项行政强制权、36项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放区县行使并实行属地管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现执法工作全域覆盖。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二)城市管理模式更智慧化专业化。一是淄博市城管综合服务平台迈上新台阶。2017年10月底,建成数字城管平台,整合12319城市管理热线,打造“智慧城管1.0”。2020年9月底,在数字城管平台基础上,构建淄博市城管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智慧化感知等功能,打造“智慧城管2.0”。2020年下半年开始,采取“人巡+车巡+无人机”的方式,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进行智慧化、立体化采集,打造“智慧城管3.0”。2018年7月以来,共受理案件27.72万件,结案率100%,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整改的速度、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智慧停车建设从无到有。聚焦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大力实施智慧停车项目,深挖停车泊位资源,完善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促进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2020年,全市已有2个区县建成并投入运行,中心城区新增停车位1万余个,切实提高了城市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三是城市管理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一体化,引入北控、中环洁、玉禾田等大型企业,推行“墙到墙”的保洁方式,执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面尘土不超3克、8克、10克/平方米的“以克论净”标准,城市环卫保洁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环境面貌更整洁、更美丽。
(三)城市管理水平更精细。一是市容市貌明显提升。2016至2020年,集中开展建筑外立面、楼顶广告、架空线路等专项整治,仅2020年,就整治楼顶广告2948块,整治门头牌匾6675块、即时贴21775处、蜘蛛网点1429处,粉刷外立面28.26万平方米。2020年,还牵头实施主城区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对斑马线阻车桩和“僵尸”设施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改市政、交通、环卫设施等各类问题2728个,清理“僵尸”设施1280个,拆除各类阻车桩6623个,让城市市容环境更清爽、更整洁。二是民生福祉不断增进。2018至2020年,持续实施公厕24小时开放、单位停车资源夜间免费开放、统一设置城管驿站爱心小屋等为民城管“十件实事”。2020年以来,新建或提升改造夜间经济街区24处,规范全市原有162处便民市场(摊贩疏导点)、61处大集、70处早(夜)市和98处传统店外经营区域,新增设104处便民市场、13处大集、67处早(夜)市和27处店外经营区域,增加就业约3.5万人,切实做到了察民情、解民忧、暖人心。三是环境卫生质量大幅提升。2020年,在全市推行路长(街长)制管理模式,设立23名市级路长,484名区县级路长,设置路长制公示牌462块,街长制公示牌857块。深入实施城市道路“深度保洁、以克论净”,城区主次干道全部达到省定标准。2020年共抽测1369条(次)道路,达标1282条(次),达标率93.64%,基本实现路见本色、绿见本色、物见本色。四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19年,我市10项工程获得“省级园林绿化示范工程”,5个项目获得“省级精细养护示范绿地”,4个项目获得“省级园林绿化示范单位(小区)”,淄博河湖绿道(孝妇河-范阳河-文昌湖)被评为第一批“山东省最美绿道”。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养护管理的园林绿地全部达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同年,推进上海路、淄河大道等9条主次干道裸露地补植,完成淄博人民公园等3处市管公园提升改造,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2条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示范路,不断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环境,极大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城乡环境更整洁美丽。一是深入实施为期两年的城乡环境整治行动。2019年11月起,全面启动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以路域环境、裸露土地、建设工地、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矿山开采、移动污染源、农村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七大会战”,一批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逐步消除,城乡面貌明显改善。2020年,降尘量居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第6位,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42.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39.2%,改善幅度均列全省第一位。新华社《山东智库报告》以《环境面貌是“干部面貌”之镜》为题对我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做了案例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在全省推广我市经验做法。二是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全面启动。2019年12月,淄博市委第十二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尽快启动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精心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建设更加美好、更具吸引力的全域公园城市”,在全国第二个、省内第一个提出建设全域公园城市。2020年开始,全面启动《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五)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更提升。一是突出抓好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程。2017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牵头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共拆除违法建设1818万平方米,淄博市违建治理工作得到了省里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中队创建活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内强素质;大力推进练兵比武,外树形象。三是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试点推进“非接触性执法”。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共计结案数量4936件,罚没金额1004.91万元。
“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等重要论述,对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住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城市品质要实现新提升,城市管理要更加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打造公园城市、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交通快速通达”城市发展战略,全力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把城市管理作为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活力的重要抓手,高度关注,强力推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全市城管系统承担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市政环卫园林管理养护等具体职责任务,面临加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城市能级、品质活力提升的形势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城管系统要提高站位,提振精神,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全力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迈上新台阶、展现新局面。
二、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美丽淄博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狠下“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长效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助力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党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扎实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城管系统落地见效,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民生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市民群众新期待,通过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共建共享,让市民群众工作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舒心。
3.坚持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牵一发动全身。要树牢全局观念,将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形象展示、民生福祉、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和产业融合,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综合提升。
4.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依法管理城市。要始终做到把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加强法治规范和德治提升,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5.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城市运行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坚持手段创新和夯实基础相结合,构建稳定、实用、有效的大数据管理体系,展现城市管理的综合性和创新性,增强城市魅力,激发城市活力。
6.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管理中,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进绿色发展,保护城市生态,突出城市绿地的多样性、均衡性,努力形成绿色低碳的城市管理模式,营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
(三)发展目标
工作事项 |
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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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 |
切实解决各类扬尘污染、环境脏乱差、城市管理不精细等突出问题,确保城乡面貌实现根本转变并持续保持,全市环境真正达到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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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公园城市 建设 |
利用5—15年的时间,将淄博打造成为山青水润、人美田沃、城强业丰、格局明晰、城园相融、和谐统一的全域公园城市,成为全国公园城市建设的先行区、组群式公园城市的示范区。到2025年底,全市公园式单位、公园式村庄(社区)、公园式企业达到50%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6%以上,河湖水面率达到2.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95平方米以上,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2.25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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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 环卫 管理 |
市容秩序管理 |
围绕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持续推进市容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到2025年底,市容管理示范道路、示范区域建成率达到50%以上,户外广告审批率达到90%以上,门头牌匾备案率达到100%,楼顶广告全面清零。 |
城市视觉一体化项目 |
坚持内外兼修、整体塑造,有计划有步骤持续推进城市视觉一体化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主城区重点道路及区域全面完成视觉一体化提升改造,其他区县至少完成3条总长度不低于1.5公里的视觉一体化示范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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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保洁管理 |
“十四五”期间,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全覆盖,主次干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地面尘土量分别达到不超3g/m2、8g/m2、10g/m2、10g/m2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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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 |
到2025年底,全市8个区县和3个功能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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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 |
市政设施管理 |
“十四五”期间,实现主次干道车行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人行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支路及背街小巷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亮灯率达到96%以上。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率达到100%,隐患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 |
园林绿地管理 |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6%,公园绿地3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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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管建设 |
到2021年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纳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到2022年底,平台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市、区县、镇办、社区四级架构体系,有效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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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与队伍规范化建设 |
到2022年底,执法装备达到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到2023年底,执法车辆达到标准要求;全面推开“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2022年先行打造55个试点社区,到2023年底,全部推开;到2025年底,基层中队办公用房及业务技术用房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
三、淄博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规划推进路径及措施
(一)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推动城乡环境质量跃上新台阶
1.全力开展“七大提升”行动,助力城市品质活力提升。在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两年成效的基础上,2022至2023年再深入开展两年提升行动,为常态、长效精细化管理打牢基础。制定深化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开展“七大提升行动”, 确保城乡面貌实现根本转变并长效坚持。一是开展路域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抓好铁路沿线环境、道路保洁、裸露土地绿化、美丽乡村道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创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文明的通行环境。二是开展建设工地提升行动,重点抓好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道路施工等方面的扬尘防治,有效解决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三是开展工业企业提升行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扬尘整治,大力推广工业企业的环卫及绿化养护服务外包,实现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四是开展移动污染源提升行动,重点严查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改装改型,渣土车、砂石车带泥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空气污染。五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道路硬化等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六是开展爱国卫生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农贸市场及周边卫生、“七小”公共场所、学校及周边管理,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等工作,共建共享文明干净的城乡人居环境。七是开展城市精细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市容秩序反复、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市政环卫设施及城市家具污损、卫生死角等突出问题治理,为群众打造品质活力、时尚宜居的城市环境。
2.健全完善科学公平的考评体系,发挥“指挥棒”作用。一是加大考评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对8个区县、3个功能区和90个镇办的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公示,年度考评结果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文明镇办评选。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持续加大督导检查的广度、力度和频次,坚持靶向督导,加强媒体曝光,倒逼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创新常态化、智慧化巡城机制,采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实现全域覆盖、动态响应、实时整改。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制定考评量化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对问责对象、问责标准和问责程序等进行细化明确,准确界定各级领导干部在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中的主体责任,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3.健全实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大整治大提升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深化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深度协同机制,增加教育、民政、规划、文旅、卫生、体育、交警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跨区域的深度协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协同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市整治办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现场推进会、排名通报、暗访曝光、约谈问责等手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加强协调调度、督导考核,区县、镇办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三是强化工作督办,健全完善长效督查办法,针对提升行动建立各项长效机制。要向同级或上级城管办进行登记备案,明确长效机制报送内容、督查时间、方式等要求,促进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推动工作质量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4.全力推进社会动员工作,凝聚全民参与正能量。一是高标准做好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宣传,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准确、高效宣传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高质量编发《淄博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工作战报》。二是探索新型宣传阵地,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多角度、多形式持续开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探索社会多元参与机制,动员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深度融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三是高效开展社会动员,定期组织开展“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市民开放日”等系列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等观摩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的成果,让各界代表切身感受到城市管理带来的新变化,引导动员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城乡环境整治中,凝聚人人参与、齐抓共治的强大合力。
(二)加速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跃上新台阶
1.加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全域一体化、系统性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力争2021年底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把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理念、规划融入到各项专项规划中。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逐年制定行动方案和项目清单,确保规划落地见效。编制《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设计导则》等符合淄博实际、彰显淄博特色的公园城市标准体系,明确技术路线、评价指标。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立法工作,推动出台《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全面引导、规范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2.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绿道建设、河湖水系提升、生态廊道建设、郊野公园建设、村镇公园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生态修复、村庄绿化、文化体育提升等专项行动。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大型生态标杆工程,高标准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口袋公园、节点公园,大力开展添绿增彩、文化雕塑、园林小品建设,实现公园城市建设的精品化、内涵化。市、区(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区县、镇办、部门根据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明确的行动方案、实施意见和时间节点要求,坚持有解思维、平台思维、市场思维,有效破解资金、技术等难题,深入扎实地打好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五年攻坚战。
3.持续强化考评督导。制定科学的考评办法、标准、细则,形成公平公正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市对区县、功能区及市直相关牵头部门的督导考评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考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及时研究、反馈、督办存在问题,总结、提炼推广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市公园城市办每年组织一次全域公园城市现场观摩点评活动,并现场打分排名,组织两次第三方机构对群众满意度和项目现场测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全方位、多举措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落实落地。
4.全面营造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城市园林雕塑小品大赛、国家级公园城市论坛等活动,优化淄博组群式公园城市品牌内涵,嵌入齐文化、商埠文化等元素,搭建可体验的“网红场景”,形成品牌影响力、人气聚集地。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利用淄博日报、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创新做法和亮点。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经验推介会,发挥各级示范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树立建设管理新标杆。定期召开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成果”系列媒体行活动,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进展成果,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渠道,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三)持续推进市容环卫管理,推动城市能级跃上新台阶
1.深化市容秩序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原则,合理设置便民疏导区,加强分类管理,逐步消除零星无序设摊和市场外溢摊点,充分发挥“街长制”、“城管驿站”作用,推动市容秩序持续向好。推广“门前五包”“信用+智慧监管”新模式,探索“门前五包”大数据智慧管理新办法,实施星级业户管理,打造智慧城市管理品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开展门头牌匾“一店一牌”减量优化、楼顶广告全面清零等行动,达到城市空间净化、城市品质提升的效果。加强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有序推进非机动车围栏建设,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学校、医院、大型商超、文体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合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推广大数据技术应用,优化共享单车电子围栏设置,提升共享单车智能化管理水平。
2.提升城市视觉一体化水平。综合城市道路、建筑立面、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绿化景观等视觉要素,统筹城市设计标准、色彩色调等表达元素,持续推进城市视觉一体化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工作标杆,把新业态、新技术融入其中,聚焦重点片区,聚力亮点打造,坚持内外兼修、整体塑造,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彰显城市人文气息和时尚活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十四五”期间,主城区要发挥以点带面、引领示范作用,集中力量做好主城区柳泉路、新村路、尚美第三城、明清街等视觉一体化提升工作,其他区县结合实际,加快建设一批视觉一体化示范道路。
3.深度推进环卫保洁。全面推行城市道路“深度保洁、以克论净”,实行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以大型保洁机具联合作业为主,小型保洁机具巡回作业为辅;背街小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小型保洁机具作业为主,人工巡回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十四五”期间,城市道路实现深度保洁全覆盖。推行“墙到墙”保洁养护作业模式,将公交站亭、护栏、路名牌、水面等区域一并纳入一体化养护管理,实现“总体费用不增加、保洁效果彻底转变”的目标。各区县、功能区要尽快整合市政、环卫、园林养护业务,落实一体化养护管理的改革要求。“十四五”期间,城市道路保洁实现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全覆盖,全面消除保洁盲区。
4.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分类收运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平台。“十四五”期间,全市有力、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区县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有效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四)持续推进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推动民生品质跃上新台阶
1.推进市政设施精细化养护管理。进一步健全优化市政设施管护和考评机制,健全优化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和养护维修体制。全面建立城市桥梁检测评估、专项检查、通报整改、核查督办、定期报告的闭合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及时整改检测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推广应用市政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将城市桥梁基础信息录入市政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智慧化管理。进一步健全优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和市场化水平,全面提高城市照明硬件设施标准和管理水平;推行绿色照明理念,加快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降低路灯电费和维护费用;探索开展以路灯设施为载体的物联网系统,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
2.推进园林绿地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推进“全覆盖、全时段”养护管理模式,建设一批精细化养护示范绿地,巩固园林绿地一级养护管理成效。大力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公园绿地300米服务半径扫盲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裸露土地绿化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拇指公园、口袋公园、街头游园;对城区内超过20米宽的道路绿地、滨河绿地,以游园标准进行提升改造,建设一批带状公园、节点公园,有效均衡绿地分布。开展城市绿化增彩行动,全面打造“一园一景、一路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城市景观。完善绿地基础设施,对公园绿地内座椅坐凳、景观灯、标识牌、园林小品、道路铺装等基础设施进行增补更换,展现文化内涵,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公园绿地生命力。
(五)持续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推动管理治理能效跃上新台阶
1.推动智慧城管跨越发展。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着力架构“1+1+1+N”智慧城管体系(即:“1基础”,构建网格化+智慧城市管理支撑体系,实现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责任网格化、管理流程闭环化;“1中心”,构建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完成城市数据资源的管理与服务,上承国家部委、省级平台,下联区县平台,实现数据共享;“1中枢”,构建城市中枢大脑,实现城市运行体征一张图、城市运行部件监测一张图等,有效服务城市管理;“N”,即智慧应用业务系统,实现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防汛、停车管理、渣土车管理、综合执法以及市民参与等各类物联感知的对接整合),做到物联感知一张图、预警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实现智慧城管由3.0向4.0的跨越发展。
2.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对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拓展升级,深化数字城管平台专业化应用,全面满足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使平台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覆盖、信息化手段全面达到国内同等城市水平。加快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纳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并实现与住建部、住建厅平台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平台各项功能,2022年底前,各区县要完成平台的提升改造,实现城市管理部件要素在市、区县两级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全面构建市、区县、镇办、社区四级互联互通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六)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与队伍规范化建设,助力法治淄博建设跃上新台阶
1.推进法治城管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依法治市制度体系。重点推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公园与广场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探索城市综合管理立法,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密切关注上级立法进程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研究提出建议,修改或者废止与上位法有冲突、不适应当前政策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向群众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2.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化、标准化配备执法服装、装备、车辆等。全面实施“721工作法”,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互移等工作联动机制。
3.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城管体验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步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有序开展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四、加强党建引领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大原则,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党建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为民城管”特色党建品牌,以“城管(市民)驿站” “爱心环卫”“公园书吧”“城市客厅”“垃圾分类体验馆”“双报到社区”等为载体,广泛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以“最美城管人”为标杆,开展“学优树先”活动,突出优质服务,抓好行风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和一心为民、实事求是、廉政勤政、公道正派的工作道德规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完善多渠道人才引进机制,选配适应城市管理和执法所需的专业人才。加快构建干部梯次结构,注重人才配备,不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人员在线管控,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并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努力打造一支走在时代前列,推动淄博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城管铁军”。
(四)加强安全和环保建设
严格行业安全监管,建立“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城市管理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安全应急培训,开展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宣传,提高城市管理安全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成果,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监管和污泥处置调度管理;开展城区生活噪音专项治理,严控广场舞、市场喇叭、餐饮设施等各类噪声,全面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狠刹狠治“庸懒散慢拖瞒”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常态化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建设清正廉洁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