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政园林绿化等领域再生水利用的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303059
建议人: 仇道华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6-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A类) 

 

淄城管字〔202442                  签发人:窦修刚

 

仇道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政园林绿化等领域再生水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卫保洁、城市公厕、园林绿化用水情况

通过统计,全市城市公厕、城市道路保洁等领域用水平均每年总计约380余万方。环卫保洁作业用水主要来源于自来水、河湖地表水、地下井水、防空洞积水、水库地表水等。淄博市人民公园、淄博市植物园、齐盛湖公园、莲池公园四个市属公园园林绿化及园中21个公厕用水来源有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通过粗略估算,平均每年用地下水总计约15万方,自来水用于直饮机便于游客饮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多是使用城市自来水或者自备井水浇灌、喷洒等。其中,城市公园多采取园区自备井取水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园路冲刷等;城市道路绿化多采取自备井或水车取水浇灌、降尘喷洒等。目前,全市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未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网输配设施,再生水在城市管理领域利用率较低。

)污水处理厂及其出水再利用情况

我市共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3座,污水处理规模107.5万吨/日2023年共处理污水量29345万吨,平均污水处理量80.4万吨/日。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光大水务二分厂和淄川利民污水处理厂的部分出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工业企业2023年,回用于工业企业的总用水量为740.21万吨。其中,光大水务二分厂267.67万吨,主要回用于华电淄博热电、山铝电厂;淄川利民污水处理厂472.54万吨,主要回用于新盛热电】,其他污水厂出水均排入周边河道或湿地,作为河道、湿地补水。

城管领域再生水利用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符合现行排放标准要求,保障污水厂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为再生水利用提供可靠基础保障。二是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全市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完成提标改造的有12座,剩余1座(桓台葛洲坝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提标改造,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准Ⅳ类水水质标准。三是组织光大水务对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涉及再生水利用的部分指标进行重点监测,分析是否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三是开展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城管领域用水情况调查,摸清用水底数,积极与再生水规划编制单位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接,提出城管领域再生水利用需求。

二、再生水回用存在的困难

(一)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尚未完善

再生水系统是独立于自来水供应系统的一套管网,再生水回用需要建设整套独立的供水系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设完善的再生水基础配套设施。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尚未达到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取用标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已达标,达到了地表准Ⅳ类标准和一级A排放标准。但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我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菌群指标与溶解性总固体指标尚不满足杂用水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厂粪大肠菌群数出水限值为1000个/L,而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大肠埃希氏菌不应检出;一级A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溶解性总固体出水限值,而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溶解性总固体≤1000毫克/L。根据主城区光大水务3座污水厂的检测结果,粪大肠杆菌部分检出,溶解性总固体数值平均在2000毫克/L左右】,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不具备处理溶解性总固体能力,若去除出水中的溶解性总固体,需增加反渗透等深度处理工艺同时,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中的粪大肠菌群尚达不到水景类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要求【水景类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要求粪大肠菌群数≤3/L,我市检测数值有时达到700】。因此,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虽已满足出水排放标准,但达不到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用水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立足职责,全面做好城管领域再生水利用工作。

(一)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一是持续做好淄博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督导工作,加强运行监管,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二是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再生水水质要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降低运行成本,鼓励污水处理企业不断提高出水水质标准,学习光大水务二分厂和淄川利民污水处理厂经验,积极寻找污水厂周边用水企业,建设再生水深度处理设施,提供优质、稳定、经济实用的再生水,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二)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再生水利用工作。力做好环卫保洁、城市公厕、园林绿化等领域再生水利用工作,结合再生水规划编制,提出用水需求,就近布置取水点,在再生水水质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在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环境用水等领域使用再生水。不断学习探索再生水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城管领域。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城市管理工作,我们携手共同为实现强富美优”的城市愿景而努力。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618

 

  

(联系单位: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包锡杰,联系电话:231219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618日印发

背景及问题分析 《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或者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工业企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生态景观、建筑施工、农田灌溉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优先使用再生水。” 《淄博市节约用用水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市水利局等部门印发的《淄博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均对园林绿化等市政杂用优先利用再生水作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杂用水具有用水量较大、水质要求较低的特点,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经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城市杂用可替代大量优质新鲜水。据了解,北京、天津、深圳等大城市已经先试先行,将再生水用于环卫绿化等市政杂用。省内济南市也将再生水应用于园林绿化和道路保洁,利用量可达4.7万m³/d,大大减少了新鲜水的使用。淄博是继成都之后,在全国第二个提出建设全域公园城市的城市,各类公园、绿地成了全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绿地植被养护,需要大量水源。据了解,目前我市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领域零星使用再生水,大部分绿地浇洒仍直接使用城市自来水或者自备井水浇灌,既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也不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调研分析,以我市5区为例,到2025年5区城市绿化和道路保洁需水量可达5025.2万立方米/年。根据《2022年山东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5区污水处理总量已达25564万立方米/年,完全可满足市政环卫和城市绿化用水的水量需求。 建议 (一)摸清家底。对全市市政环卫、城市公厕、园林绿化等领域用水进行摸底,包括取水地点、水量、水质、计量方式等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为推进再生水利用打好基础。 (二)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管网布设,合理设置洒水栓接口计洒水车取水点,设置间距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三)优化工艺。目前,再生水水质不能满足道路清扫、园林绿化等取用条件。针对园林绿化植物对浇灌水质的要求和市政环卫水质要求,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行深度处理,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标准》,做好取水点加压措施管理,方便取水,以再生水替代自来水,减少常规水源使用量。 (四)统筹谋划。新建或改造老旧市政道路、桥涵时,充分考虑预留再生水管网线位,通过布设市政取水点和绿化喷头、配备运水车等方式,加大城市绿化、道路扫洒等市政杂用领域再生水利用力度,减少新鲜水使用,实现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领域再生水利用率100%,助力缓解我市水资源供需“紧平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