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淄城管字〔2024〕62号 签发人:窦修刚
亓德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立体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分工
2021年12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落实措施》,根据任务分工:
(一)各区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本区县城市停车规划,作为空间类专项规划。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充分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大力建设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各区县负责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三)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引导接入各类停车场信息,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各区县负责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二、智慧停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智慧停车管理工作落实见效,市城市管理局树牢“小泊位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加速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停车资源登记联网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排全市停车资源。截至2024年6月底,我市共有各类停车位51.22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3.99万个,非公共停车位37.23万个】。
(二)加快推进各区县智慧停车项目落地。2023年3月,张店区启动对智慧停车项目的审计工作,完成与松立集团的剥离,目前由国资公司对公共区域智慧停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2023年7月28日,出台《张店区“全区一个停车场”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智慧停车项目推进。高新区按照“先试点、再铺开,分路段、分批次”的步骤,逐步推动智慧停车路侧泊位运营管理。目前已完成万杰路鲁尚汗蒸、柳泉路田氏骨科、世纪路阳光国际、达润宾馆、安徽人家等五个停车场的改造建设。经开区委托山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完成《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初稿)》,拟规划9条道路、872个车位,目前正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聚力推动智慧停车平台接入联网。依托镇办、社区等基层力量,市城市管理局全面推动智慧停车平台联网,着力解决停车供求矛盾。目前,全市共有公共停车场410处,其中:智慧停车场357处,占比87%;智慧停车泊位62701个,占比87.2%。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整合优化部门职能。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停车管理模式,厘清停车管理职责,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属地管理、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2024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联网率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中心城区“一个停车场”建设有较大突破。
(二)运用“警城联勤”模式,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区停车乱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规范沿街商铺门前停车秩序。通过部门联动,定期开展私占车位、私装地锁、“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交通环境。
(三)打造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结合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统一对公共停车场(含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智慧化、规范化建设改造,有效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建设并运维全市一体化智慧停车运营平台。依托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实现停车场库信息共享、停车泊位诱导、车辆动静态管控等,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水平。
期待您继续关注停车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法国栋,联系电话:272373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