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淄城管字〔2024〕71号 签发人:窦修刚
金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因道路改建造成两侧地势低洼导致雨水存积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城市安全运转,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气候的不断变化,近年来,我国降雨带出现北移趋势,洪涝灾害已越来越成为北方内陆城市防范的重点。我市近年来强降雨频次多、雨量大,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愈加严峻。市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保障城市汛期排水防涝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针对道路两侧低洼区域积水,开展城市积水点专项整治行动。对市政道路积水点位全面摸底,建立整治台账,一点一策明确每个积水点位的积水原因、整治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序时督导推进整治进展情况;结合降雨天气现场查验整治效果,动态消除城市积水点;通过增设排水沟、雨水管道、雨水口等措施,有效增强排水能力,全市序时完成40处城市积水点整治,有效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二)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各区县局持续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常态化落实排水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追根溯源、排查整治;每年汛前,针对城区排水管网、泵站、检查井、雨水斗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掏疏通,有效提升排水设施排水效能。
(三)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宜业生态环境。结合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道路改建等工作,持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注重丰富道路绿化植被,大力营造兼具蓄水、渗水、净水等功能的城市绿地景观,有效提升城市生态宜居环境。
(四)积极推进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针对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排水户,如有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需求,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城管部门现场勘查、审批后,符合条件者发放排水许可证。城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排水户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排水户规范向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努力做到排水许可证应办尽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积水点动态整治清零、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及生态化、景观化绿化提升改造等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为守护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落实,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231363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