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淄城管字〔2024〕68号 签发人:窦修刚
殷书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根据《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规定,在全市居民小区按照1处/(200-500户)的标准实施“撤桶并点”设置集中投放设施,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分类投放收集房(亭)8518个。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远程监控和一网通管智慧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建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处,有害垃圾暂存点10处,配备分类运输车826辆,2023年,我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6.09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10.35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14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27.88万吨。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全市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5处,总处理能力为153.30万吨/年。
二、推动垃圾分类融入基层治理。出台《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社区、物业企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人在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宣传引导等方面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加大《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力度,面向物业、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等重点单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通过刚性约束倒逼居民分类习惯养成。
三、引导居民分类习惯养成。一是在城区推广“撤桶建房+定时投放+桶前监督指导”模式,发挥垃圾分类督导员桶前督导、分类指导作用,提高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二是引入“爱回收”、“哆啦智享”等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1100余台,居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按要求投放,取得现金奖励(每天超2.2万人次使用),可回收物满箱后(每天回收量达70余吨)会自动报警提醒,即满即运,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三是积极探索推广“积分换”等桶前督导模式,通过“微收益”激发居民垃圾分类内生动力。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一是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讲活动,分享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体验馆宣传阵地作用,2023年依托全市14座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科普示范基地共开展宣教活动6000余次。二是深化学校教育,编制印发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2万余册,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系列活动900余次,参与人数15万余人次;依托“淄博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号,开展全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参与人数11万余人次。三是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契机,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023年宣传周期间,共开展宣传活动300余次,参与群众4万余人,发放单页5万余份;2024年宣传周期间,我市作为25个重点联动城市之一,拍摄《2024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淄博分类快闪秀》,运用视频号、微博、公众号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涌现了张店区积家玺苑、临淄区杨家社区等分类投放准确率较高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加大新(改)建垃圾分类收集房规范管理力度,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宣传引导等;持续完善前端分类投放设施设置,按照“以量定桶”的原则,优化垃圾桶数量;同时,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车辆密闭运输工作;在垃圾产生较多、容易产生异味的夏季,适当增加运输频次,做到及时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我们将充分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刘德,联系电话:217287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