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门前限时段禁公共停车位停车的建议》的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4011
建议人: 陈 鲁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7-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A类)

 

 

淄城管字〔202463               签发人:窦修刚 

 

 

 

陈鲁、王延强、李红代表

提出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门前限时段禁公共停车位停车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小汽车保有量约126.34万辆,停车泊位51.22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3.99万个,非公共停车位37.23万个】,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凸显,停车资源供需失衡制约了城市生活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大多位于交通主干道,周边公共停车泊位数量有限,上下学时段易造成交通拥堵。

二、工作展情况

(一)车位供给、绿色出行两手抓。市城市管理局立足本职,因地制宜,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交公司共同推行公交助学;积极增加学校周边公共停车位供给,在市实验中学、淄博中学、淄博十一中学、区实验中学、张店八中、祥瑞园小学等35所中小学校门前非机动车道、最外侧机动车道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最美学堂路”,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把张店区莲池学校、张店区祥瑞园小学和张店区第一幼儿园作为试点,打造了第一批“最美学堂路”,实现了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即保障了学生们的安全,也改善了上放学拥堵的问题。

(二)用好警城联动,提升停车秩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警城联勤”深度协同工作机制,抽调骨干力量进驻“警城联勤”联合执法专班开展联合执法,以校圈、商圈、集贸市场为重点,对学校周边道路堵点、乱点、隐患点进行常态化整治围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乱摆卖、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整顿,积极引导流动摊位到临时流动疏导点经营

(三)智慧出行,发挥大数据效能。打造一体化停车管理平台,对停车车辆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共享实现城市停车资源的集中化、一体化、专业化管理,使公共泊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帮扶张店区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和“淄慧停”公众号,将可利用的停车设施信息纳入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统一接入平台管理,并对部分区域路段拟按照收费价格“路内高于路外”的原则,进行政府定价收费试点,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整合优化部门职能,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停车管理模式,厘清停车管理职责,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属地管理、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2024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智慧停车泊位联网率,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中心城区“一个停车场”建设有较大突破。三是运用“警城联勤”模式,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区停车乱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规范沿街商铺门前停车秩序。通过部门联动,定期开展私占车位、私装地锁、“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交通环境。四是打造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结合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统一对公共停车场(含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智慧化、规范化建设改造,有效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建设并运维全市一体化智慧停车运营平台。依托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实现停车场库信息共享、停车泊位诱导、车辆动静态管控等,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水平。

期待您继续关注停车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722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法国栋,联系电话:272373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722日印发

内容:近年来,为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在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门前两侧路段设置了公共停车位,方便了居民停车。但由此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在中、小学及幼儿园上学、放学的集中时段,由于接送学生的车辆急剧增多,导致学校门前路段十分拥挤,甚至出现拥堵,即影响了学生正常上学、放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 为此,建议在学生上学、放学等特殊时间段,针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管控,严禁长时间停车,只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作短暂停留,彻底解决学校门前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