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淄城管字〔2024〕86号 签发人:窦修刚
曲东升、王明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房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网约房以其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短租无接触、高效便捷的住宿优势,受到了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与追捧。在网约房蓬勃发展的背后,随之而来的是隐患丛生,作为一种新业态,监管的滞后导致了乱象频发。一些“网约房”没有落实好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的“四实”制度,在消防、卫生、安全、隐私等方面缺乏相关资质或保障,给入住者带来许多潜在风险。“网约房”随淄博热的“出圈”在我们本地也日渐流行。
一、“网约房”管理现状
从各地“网约房”经营模式来看,“网约房”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以“小时”或“日”为结算单位、网上预订并完成交易,对外提供住宿服务的房源。其有网租房、日租房、短租公寓、酒店式公寓、民宿、客栈、影院房、景观房、家庭房等各种称谓,是具有旅馆业经营性质、特点的住宿行业“新业态”(公安机关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传统旅馆和长期租赁居住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房屋除外)。由此可见,网约房,是一种新业态,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经营性质的住宿业。
正因为其是新业态,所以谁是管理主体、有哪些法律依据、如何加强引导规范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都在摸索,郑州、常州等地市都出台了网约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由公安部门从审批备案的角度来加强源头治理,对网约房管理实施标本兼治,值得学习推广。我市也有类似做法。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出台了《服务网约房民宿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2020年10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网约房民宿业健康发展现场推进会在博山召开,贯彻落实市局《服务网约房民宿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推广应用网约房、民宿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我市对“网约房”进行了重新定义,把“网约房”界定到了城市住宅小区内。根据5月5日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文件,“网约房(共享住宿),是指位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内,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进行交易,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未纳入特种行业管理,提供居住、休息等服务功能的住宅(不含旅游类民宿)”。并明确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住宅小区里网约房(共享住宿)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制止威胁社会安全、消防安全的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行为及时报告有管理权的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积极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网约房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治安管理、登记工作,督促经营者以及住宿人员如实登记住宿信息;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网约房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书面报告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督促其落实信息公示、审核查验、网络安全及提供登记便利等主体责任。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通报属地政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立足职责分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网约房的安全监管。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淄博市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网约房安全监管规约(试行)》、《关于做好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内网约房(共享住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征求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执法局意见,完善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网约房(共享住宿)安全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感谢您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住宅小区网约房(共享住宿)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督促平台落实证照信息公示、入住商户的信息审核查验、提供登记便利等主体责任。我市4家网络交易平台,目前均未开展网约房房源信息相关销售业务。
三是实施网络交易监测。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双十一、双十二等重点时段、重点民生领域的网络交易监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网络监测13次,累计发现涉嫌违法网络交易线索462条次,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四是聚焦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居民住宅楼25277家次,写字楼242家次,办公楼915家次,大型商业设施332家次,检查发现问题16068条,已整改15880条,立案处罚16起。
五是指导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主动了解小区内房屋出租等信息,强化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制度,依托街道、派出所、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强对小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城市管理局将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整体联动、落实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住宅小区网约房健康发展路径,形成多方共治共享的网约房管理新模式,助推全市文旅产业多元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卫生等部门,发动网格员、物业企业、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网约房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网约房入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和登记,严厉打击利用网约房实施的违法犯罪,努力推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格局。
三是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网约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
四是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测监管,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提升网络交易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希望您们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孙丰田,联系电话:2721626,1379218926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