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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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4-542697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
2024年1月23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就报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淄博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共包含六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6条,局门户网站公开589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00余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978条。参加新闻发布会7场,重点针对城乡环境整治、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明确下步具体打算,聚力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数量较2022年增加10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其中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经过沟通对接,申请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发布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并标准填写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部分主要报告了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