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3114632/2024-542552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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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邮编:255020;电话:0533-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2023市城市管理局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6条,局门户网站公开589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100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978条。

2023市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聚力实施了城市精细管理大提升、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大物管”建设、新型智慧城管建设、“全民城管”建设、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城市管理“六大工程”,及时更新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7场,重点针对城乡环境整治、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重点任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出系列创新举措,明确下步具体打算,聚力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依法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15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数量较2022年增加10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其中有1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经过沟通对接,申请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坚持规范管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服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发布质量;分解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单位的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保密制度,进一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筑牢保密工作防火墙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把关重点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坚持公开实效,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城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平台运维,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及时将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公开,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坚持监督有力,强化政务公开措施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有抓手有保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督查检查。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组织人力对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读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如何推进政务公开为切入点,规范文件属性填报、各种类型政策解读以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部署要求,但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在制定文件后政策解读不够及时。网站维护还有短板漏洞,部分栏目未按要求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还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发力,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针对性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加强督查检查,提升工作质效。督促各科室、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检查重点转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上,促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3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6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2023年市城市管理结合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总结提炼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