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3114632/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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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邮编:255020;电话:2726397;邮箱:cg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2022市城市管理局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88条,局门户网站公开1149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220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791条。

2022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公开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发布领导信息、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招标等各类信息。做好淄博市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景观水质提升工程主城区视觉一体化二期工程等城建重点项目,及时公开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等内容。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重点针对实施《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情况、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果介绍等内容,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法依规,推动公开答复规范。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5内容主要涉及城乡环境卫生规划、行政处罚等方面,数量2021年持平,受理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压实责任强化公开保密审查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科室、时限要求和公开方式。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20229月份印发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平台栏目设置情况公开信息。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城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平台运维,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三是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及时将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公开,提高城市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对行业的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印发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科室、单位。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及时督促整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反馈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四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提高本部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能力提升。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准确、形象、生动地解读政策文件,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市城市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2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6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3.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职责,推进决策公开。

4.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5.2022年度结合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开展5期“全民城管·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系列活动让市民代表们切身体验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