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新区第二轮省、中央环保督察(城市管理领域)交办信访件、交办问题复核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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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进行复核验收的函》后,2023年5月11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高新区涉及的第二轮第一批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编号0409028、0417040、0418069、0424082、0424082、0427001、0427084)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编号X2SD202108290025、D2SD202109210055)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复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以上公示日期: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城市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533-2722786。
附件: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新区第二轮省、中央 环保督察(城市管理领域)交办信访件、交办 问题复核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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