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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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人大、市政府对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进行了清理,对《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废止了《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据此拟对2023年印发的《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部分调整。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2025年1月20日至2月22日。 二、意见反馈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反馈市城市管理局。 电子邮箱:cgjzcfgk@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26号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邮编:255000;联系电话:2720813。 附件:1.《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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