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平新飞等1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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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平新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法军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王帅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魏青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职务; 何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 高燕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社会动员科四级调研员; 黄凯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金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副科长职务; 董宗云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综合协调科一级主任科员; 车宁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孙前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科一级主任科员; 田兵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长胜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科长职务; 王运谋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督办科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尹令虹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董枭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科(安全科、渣土管理办公室)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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