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效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 |||
|
|||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是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能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督促第三方降低充电服务费用 积极协调第三方在正常收费范围内降低电价,做到让利于民。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加大对充电价格、引导提示、安全管控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督促镇街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使用“安全电”。 试点公共场所配建充电设施 在吉祥路、城里大街等路段分段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民扫码即可充电,满足广大居民充电需求。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对接,试点在大型综合体、商业广场、公交站点推行电动自行车立体场所建设并配建充电设施,有效克服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难题。 推进住宅小区设施安装工作 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督促各物业企业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在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基础上,积极协调引进第三方公司,采取“地上搭车棚+地下划区域”方式,深入各小区现场勘察,合理规划充电桩建设位置,高标准增设集中充电设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计划,加快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度。成立专项验收组,对已完成建设的小区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目前,已在88个物业服务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8500个。鼓励各物业企业因地制宜安装电梯阻止系统,严格整治电动车“进楼入户”隐患问题,当好电动自行车入梯“守门员”。凝聚全链条整治合力 压紧压实镇办、社区、物业整治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闭环整改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党建共建作用,联合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消防执法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物业居民多方参与的安全防控格局,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晓超)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