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公布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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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经开区、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干部工作分工情况公布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王立明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深化改革、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项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乡环境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宣传信息、调查研究、社会动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考评、智慧城管建设、城市管理科技发展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装备科、社会动员科、综合协调科、智慧城管科(科技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统兵同志负责信息采集、信访投诉、城市管理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城市管理领域市政、环卫、节排水、污水处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户外广告、景观亮化、城市秩序等市容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执法科、市容科、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督办科、市政环卫科(安全科、渣土管理办公室)和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波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工会群团、文明单位创建、综合协调、政务公开、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协助王立明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装备科。 党组成员、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伊继忠同志负责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管理、统筹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园城市科,主持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各领导除抓好分管工作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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