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
索引号: 113703000043114632/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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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6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明对《办法》进行解读

记者: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王立明:为规范城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3号)有关要求,配套制定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供给,强化夜间消费安全和消费环境保障,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增强城市“年轻气质”和“年轻指数”,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内需驱动力。

记者:王局长,您能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吗?

王立明: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建成区内设置夜间经济街区(夜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鼓励培育发展高端特色、品质活力商业街区(夜市),促进夜间经济时尚化、休闲化、多业态发展。夜间经济街区(夜市)规划布局遵循“定点定时,安全环保、卫生洁净、配套齐全”的原则合理设置。禁止在主次干道两侧及学校、幼儿园、医院、住宅集中区和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周边开办夜间经济街区(夜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应选择外来人口聚集、消费便利的传统商业街区及经营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

记者:王局长,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的区域怎么划定?

王立明: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的区域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确定经营范围、时段和四至区域,并向社会公示。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可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第三方管理机构或指定镇办、村居进行管理(以下统称为管理单位)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原则,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规范运营。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统筹本地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环卫服务设施等各级城管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监管,严格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记者:王局长,对夜间经济街区(夜市)怎么管理?

王立明: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经营者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经营者违规违法行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记者:这个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多久?

王立明:本办法自20218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7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