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3114632/2013-50248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城管执法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3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由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处理调度科联系,电子邮箱:xxclddk@163.com,联系电话:272636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二是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淄博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处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8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年执法工作要点、公共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专项执法工作等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切实从依法行政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履行法定义务的层面给予足够重视。切实增强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应随《条例》深入实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形势,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重点配备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有章可循,运行规范。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