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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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0-502481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019 年共公开政府信息 2610 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81 件、局门户网站公开 331 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 1200 条,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 798 条。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配备 1 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局系统单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建立和完善保障工作落实机制。
一是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 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 真实准确公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等。同时,认真清查做好相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专人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和清理。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 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 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 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四是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责任追究、工作考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19 年公开信息一共有 2610 条,主要包括政务微博、工作要点、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 24 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局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执法动态、新闻中心、办事指南、行风建设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 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 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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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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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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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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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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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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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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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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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26 万元 |
2019 年,我局共收到 1 条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及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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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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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 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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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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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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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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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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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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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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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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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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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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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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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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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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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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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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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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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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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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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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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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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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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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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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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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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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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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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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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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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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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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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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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 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0 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 8 件(独办 1 件,协办 1 件,分办 6 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32 件(主办 24 件,协办 8 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管理、公园广场立法、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及智慧城管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2019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 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强化政策理论武装和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业务专业素养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决、回应关切 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强化平台,广泛宣传。重点维护网站、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 APP 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0 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