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沂源县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编号0419017)复核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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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4-54388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
收到淄博市沂源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后,2024年3月22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沂源县涉及的1件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0419017)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复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以上公示日期: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城市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533-2726358。
附件: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沂源县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复核确认表
附件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沂源县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复核确认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复核情况 |
1 |
0419017 |
沂源县鲁村镇包家庄村,村北侧被私倒一堆煤甘石,影响地下水源,要求治理。 |
群众反映问题为鲁村镇王金海煤矸石临时储存点,该临时储存点未采取抑尘措施,煤矸石露天存放,易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该临时储存点周边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未发现影响水源问题。已责令王金海限期完成煤矸石清理。同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
经现场核实,露天存放煤矸石已清理,并恢复场地原状,已完成整改。该现场周边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未发现影响水源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