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3114632/2023-54179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
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经开区、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6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20〕13号)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1件,废止的0件,修改的0件。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行政文件目录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行政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统一登记号 |
有效期至 |
1 |
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淄博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淄城管发 〔2023〕16号 |
ZBCR-2023- 0340001 |
202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