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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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1-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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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市政府淄政办字【201922号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满意度均达100%。现将我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独办1件,协办1件,分办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2件(主办24 件,协办 8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园林绿化管理、公园广场立法、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及智慧城管等众多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针对我局提案办理量大、任务重的情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召开了三次专题工作会议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面商,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精神,通过电话沟通、见面商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答复,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克服“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的现象,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调研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对委员所提的提案,我们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委员反馈,力求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二是建立督导机制,保证办理质量。首先在时间上督导,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督导所有提案按时办结。其次在质量上督导,督促承办科室及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再次在落实上督导,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三是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分管领导亲自督促,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每一件提案的答复意见都由分管局领导逐件审阅,严格把关,主要领导认真审核。

(四)强化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建议、提案的办理不能仅仅感停留在满足于向代表、委员做出面复,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对症下药, 整改提高,才能更好地将代表、委员的意愿和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例如“关于学习市城管局做法开放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的建议”。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将“为民城管”落到实处,我局率先开放对外错时停车,将院内70多个停车位面向市民分时段免费开放,为周边市民生活提供便利,这也是市直机关第一家提出错时向社会公开免费停车单位。

三、存在不足和今后工作打算

我局在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有成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但我们还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不够;二是部分议案、提案的办理所涉及到的内容是项长期工程,有的因政策法规不完备、财力不足、条件不具备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完成。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办理力度,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解决。在今后的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虚心接受监督,力求提案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进我局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