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22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23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11-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委员

1302239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一是出台《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主体责任,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考评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资金保障、协调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二是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起草《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已面向社会征求完意见,列入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计划年内出台。

二、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全市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按照1处/(300-500户)的标准实施“撤桶并点”设置集中投放设施,在城市推广“撤桶建房+定时投放+桶前监督指导”模式,在农村推广“上门收集”的分类投放模式。其中,周村区环保屋模式、临淄区辛店街道和敬仲镇对厨余垃圾生态化处理的全程分类、凤凰镇垃圾上门收集全域消灭垃圾桶等案例被全省推广。截至目前,全市共升级改造分类投放收集房(亭)7372个,157个村庄开展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工作。加强对专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的收集管理,按标准设置专业垃圾密闭临时存放点或采取预约上门收集模式,确保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不落地收集。

三、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加快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功能布局,进行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健全台账记录和计量称重制度,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远程监控和一网通管智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其他垃圾运输车688辆、厨余垃圾运输车48辆、可回收物运输车115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4辆。

四、提升分类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建设厨余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其中,临淄区利用黑水虻生物处理厨余垃圾,日均处理厨余垃圾5吨有余。高青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日均处理厨余垃圾200吨。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中心,按照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标准,不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2022年新建可回收物分拣站(中心)6处,分别是:张店区1处、周村区1处、临淄区3处、桓台县1处。加强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监管。各区县均规范建设了有害垃圾暂存点或中转站,或委托废物收集单位作为收集单位。

五、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一是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效果较好的小区、社区、镇办,选拔一线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作为宣讲员,定期开展宣讲活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做法等。二是充分发挥体验馆宣传阵地作用。全市共建成垃圾分类体验馆14个,已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三是深化学校教育。已编制完成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暨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发放仪式。引领全市师生争做垃圾分类的参与者、推行者、示范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在个别区县、示范小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面上来看,还存在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并未普遍养成,分类准确率不高等问题。

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区、物业企业的垃圾分类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发挥其在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指导、督促业主分类投放,开展入户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凝聚社区、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的整体合力,助推源头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强化督导员配置和培训,发挥其桶前督导、分类指导作用,推动群众分类习惯养成。

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我们将充分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活质量的提升,我们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越来越多,成份也越来越复杂,已远远超过自然界的自我循环、自我净化能力。作为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垃圾分类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量和处理费用,节省土地资源,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我国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8个重点城市试点垃圾分类。2017年开始,全国46个重点城市全面开始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到202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开始进行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源头分类准确率不高,导致后端处理困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垃圾分类,但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环节是分类投放,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实现精准分类。我市目前建设了大量的垃圾投放驿站,在住户分类准确率不高的情况下有专职人员帮助分类,但是一些老旧小区没有专职人员,垃圾分类准确率低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还未健全,导致先分后混问题。当前沿用多年的混合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不同种类的垃圾清运需求不同。需要城市对垃圾收运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全链条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出现垃圾先分后混的现象。 三、法律制度不健全。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一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垃圾分类和管理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需要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配置、资金配套以及一系列法规制度的支撑。 经济手段不合理。按照现行的收费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月所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的具体金额与其实际抛扔生活垃圾的数量并无直接关联,即抛扔垃圾量多者并不会因其多抛扔垃圾的行为而需要缴纳比别人相对更多的费用,这与其对环境所造成污染的程度明显不相匹配。 对策建议: 一、制度先行,优化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出台鼓励公众参与和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的措施。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构,尤其是牵头职能管理部门;界定城管、环境等部门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利用环节的管理职责。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济手段。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上实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强化分类、系统处理。 建立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且要软件、硬件并举。 三、循序渐进,有序推进。建议将党政机关,学校、车站、机场、码头以及相关企业定为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强制分类空间范围以外的区域逐步推广。有序推进垃圾投放、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的分类。 四、公众参与,经济激励。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仅靠管理,也要靠素质。管理靠前期的宣传和后期的严格执法,既要有奖励也有要惩处。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建立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通过立法保证长期执行效果,并由家庭、学校、企业等层面多样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