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2180号 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18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11-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委员

第1302180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物业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我局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新模式,以临淄区为试点,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快速响应等优势开展养老项目,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红色物业”治理模式,依托物业党支部,把物业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党委链接为老服务资源,加强工作指导监督的纽带作用。

二是解决生活刚需。设立社区长者食堂,解决老人“买菜难、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目前已经选取试点完成长者食堂选址、设备采购工作,行政审批及具体实施细节正在沟通落实中。

三是构筑品质生活。成立“365邻里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多功能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室内外健身路径、休息室,供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与本地医疗机构合作,联合为老年居民开展义诊、健康知识普及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命健康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桓台县和沂源县为试点,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转变经营服务模式,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一是支持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物业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企业整体实力,确定3家管理面积400万平方米以上物业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向养老领域延伸。

二是发挥试点单位引领带动作用。组织试点企业输出“物业+养老”服务理念及经验,组织各区县筛选新一批试点单位,广泛开展服务模式探索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选树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形成面向全市推广的经验做法。 

 

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淄博是一个老龄化形势严峻的城市,60岁以上人口109.3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3.2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从当前人口结构分析,老龄化程度仍将持续加深,面临的养老服务发展任务日益繁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高品质民生建设行动方案,系统推进养老服务三年攻坚行动。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居民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较为健全完善的养老服务。 在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一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尚不健全。现有的管理办法覆盖范围不全,尚未对人员资质、是否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配比等出台详细的规定。从而导致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人员不足、专业化水平偏低,社区养老优势发挥不明显。二是部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可利用空间少。老旧小区的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但受建设年代较早和当年建设标准的制约,没有预留空间,导致设施适老性普遍较差。三是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目前,社区养老机构普遍盈利困难,民间投资积极性不高,成为影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奖补范围较窄。目前,省级层面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一定的奖补,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还有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站等多种类别,均未在省级养老服务奖补范围,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积极性。 一是出台社区养老服务指导文件。在国家层面政策规定覆盖不全的情况下,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地区性管理办法,明确有关建设标准,对逐步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资质、配比以及专业社区人员配备等作出较为详细规定,确保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二是提高社区空间利用水平。在加强对老年人普遍需求和特殊需要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坚持按照群众需求分类施策。一方面对部分老旧小区,针对建设空间不足的问题,聚集聚焦主要需求,重点开展日间护理、特殊诊疗等服务,满足大部分人群需求;另一方面对新建小区,要科学规划留足建设空间,考虑到老龄化的渐进性,设施建设要保留空间灵活性,适时根据老年人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 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针对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的问题,要积极发挥好政策或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提高社区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增加社区服务设施的总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 四是健全完善有关奖补政策。充分研究利用好国家、省级奖补政策,同时积极制定出台市级政策措施,对消防、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予以补贴,探索实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差异化运营补贴,提高补贴政策的效益,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