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搞好祭祀节日城市环境卫生的提案 1301105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30110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委员

1301105号提案的答复

 

杨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搞好祭祀节日城市环境卫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明祭祀活动,特别是在清明节、中元节、下元节重要节日期间,提前在宣传、巡查、执法、环卫保洁等方面做好应对措施。

针对所提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文明祭祀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祭祀节日城市环境卫生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尤其是传统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地劝阻各类不文明祭祀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城市绿地、公共场所、市政道路的环境卫生

下一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将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清明节、中元节、下元节等重点节日期间,结合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开展,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在高发地段设置警示牌,引导群众摒弃燃放、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等不文明的祭祀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通过互联网、鲜花等方式,悼念亲故,传达哀思。

二是做好节日期间巡查。配合做好节点管控,在重点节日期间,组织和发动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园林管护以及志愿服务人员,配合相关人员及时发现在城区道路两边和绿化带内焚烧祭祀品行为并进行引导、劝阻和制止。

三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因祭祀引燃绿化带、树木等火灾时,除第一时间拨打消防救援电话外,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积极利用撒水车等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环卫保洁工作。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重点路段重点保洁,在易污染时间增加巡回保洁频率,及时对不文明祭祀过后的路面进行清理,清除纸灰等垃圾污物,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五是做好日常执法工作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占道经营祭祀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因祭祀行为损坏绿地、树木等违法行为的,根据损毁程度依法进行处罚并做好已毁绿地、树木补植和维护工作。

六是做好联防联控。要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加强城管领域城市园林绿地日常巡查,对城市园林绿地内出现的坟头,第一时间通知民政部门进行确定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防止形成连片,给后续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关于搞好祭祀节日城市环境卫生的提案 在我国有清明、7月15、10月1、大年30祭祀故人的传统习惯,表达对逝者的缅怀纪念之情,是中华文明饮水思源,慎终追远观念的体现,也成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佳节,祭祀活动有利于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但是在活动中仍存在一些落后的风俗习惯,如一般都在祭日的当晚搞祭祀活动,大部分选择公园、路旁花园,道路等公共场地,烧纸摆祭品、到墓地烧香纸等,祭祀完后把祭品都遗弃在原地一走了之,清晨一些公共场所一片狼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影响了居民早晨晨练活动。 一、为了保持清晨有一个良好的健身环境和卫生环境,每逢祭祀节日,环卫部门应提前准备,采取措施清晨提前搞好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二、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文明祭祀,弘扬新的纪念方式。如活动完后搞好卫生再走,剩下的祭品带走,植树献花等,既保护环境卫生,防止火灾隐患,又节约金钱。 三、政府牵头下文件。各办事处、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按时检查各个地点。 四、引导各户居民养成维护公共卫生的好习惯。指定地点,在人群少的地方或无绿化的位置进行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