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137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120513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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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二届次会议委员1205137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我们全部采纳,并着手从以下几方面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解决乱停乱放问题:

一、建立健全共享单车管理制度

4月5日,市城管局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隆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淄博市主城区共享(电)单车序化管理工作的协议》,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的权利、义务,尤其在市容方面承担的责任,健全管理措施加强共享单车序化管理

二、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考评

建立考核机制,印发《淄博市主城区共享(电)单车序化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由市城管部门会同主城区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城管局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运营企业投放车辆数动态调节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评估、调整一次投放注册数,对运营企业投放车辆实施动态增减调节,实现优胜劣汰,以更好车辆、更好服务方便市民出行。

三、积极探索乱停乱放的解决办法

一是加强共享单车运维人员管理。目前已将运维人员信息录入智慧城管平台,可以实时查清运行轨迹。二是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由市城管局统筹,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组织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分别开始在主城区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对共享单车企业申报的停车点位快速勘验,快速认定,对施划工作跟踪监督,目前已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800余个。三是修改APP虚拟电子围栏。待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完毕,按新的位置修改完成APP虚拟电子围栏,进一步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四是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责成区城管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停车秩序管理,提高巡查力度和频次,对划定停车区域外的共享单车、无备案编码投放的共享单车依法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和处罚。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按秩序停放单车 

制定市民文明出行约定,发出文明出行倡议,通过电视、报纸等媒加强公益宣传,倡导市民自觉在停车区按秩序停放单车。持续推进“门前五包”制度落实,动员沿路沿街单位支持参与单车管理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城市环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背景及问题分析 随着城市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也是绿色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尽管淄博市城市管理采取了很多治理措施,例如:为共享单车划定了停放区域等。但在运行管理中,共享单车随意停放侵占人行道、盲道,妨碍市民及残疾人出行;公交车站周围随意停放影响乘客上下车;住宅小区门楼停放成为私有专用;花丛路边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等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使我们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建议 1、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与共享单车公司的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2、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管理,划定责任,强化奖励与惩罚措施,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规则,认真落实共享单车的管理与服务标准,真正为文明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3、把共享单车管理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上议事议程,结合精神文明城市建设纳入同步管理,列入各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内容,力争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 4、加强宣传,达成共识,人人参与,共同管好共享单车。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单车倒了有人扶,停放乱了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保持共享单车长期共享,长期方便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