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202111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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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对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采纳。

我市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建设和维护管理;公交站牌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监管。建议中涉及我单位职能的主要有各区县城市桥梁桥名牌、个别区县路名牌的行业管理,以及城市道路窨井盖的牵头协调。

一、我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依托“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考评,每月对城市道路标牌标志、公交站牌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完好程度和保洁情况进行考评,对城市道路窨井盖缺失、破损、移位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考评并跟踪督办。二是2021年1月份印发了《淄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窨井盖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城市窨井盖排查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并依托城市道路窨井盖综合协调机制,每月调度各区县排查整治工作进度,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区县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加强所属城市道路标牌标志的维护管理,及时维修、更换、保洁。积极与属地民政部门协调,优化调整相关标牌内容。二是督促区县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在进行道路升级改造、路面维修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对接,在路面升级、维修结束后及时施划交通标线,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三是依托“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考评和城市道路窨井盖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对缺失、破损、移位、沉陷、异响窨井盖的监督考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通行安全,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

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城市环境。

 

 

 

理 由: 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是物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是体现一个地区文化基础和投资、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方面,也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2、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汽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常态工具,城市道路标志、标识和标线的管理和维护更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中心环节;3、指示牌暴露在室外,受到尘土和雨水的冲刷,影响指示牌的字体清晰度。为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品位,应积极做好城市街道标牌和道路交通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维修清洁工作。 建议:一、“路牌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 严格按照标准设置交通标识标牌。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相关规定,针对我市实际,突出统一性、协调性、超前性、灵活性,完善交通标志的设置。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牌及道路井盖等公共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持其精致整洁,无污迹、残损、脱落、变色等,有破损、脱落的,应进行修补或更换,努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建议交通、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增强部门间的联动,形成合力,优化城市交通软环境,切实提升我市城市品质和美化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