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垃圾高效规范处理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20212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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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对垃圾高效规范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采纳,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针对您提出的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我市已制定并下发《淄博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和指导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城市道路保洁标准低、垃圾桶配备不足、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针对排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建立完善极端天气应急机制。针对突发情况下的垃圾清运处置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警和应急值守,提前购置设备物资。雨雪冰冻天气时,加派作业人员和车辆,提前清空转运站内垃圾,不间断做好清运工作。落叶季节时,增加清扫次数,备好充足的收集器具,随扫随装运。

三、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转运能力。目前我市共有生活垃圾转运89座,其中存在一些老旧转运站,设备设施陈旧,收容空间有限,在日常作业中易带来污染等问题,对此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合理统筹规划。一是关停部分老破小转运站,新建大型垃圾转运站,扩大收容空间,提高转运效率。二是对距离焚烧电厂较近且有条件的区域,采取生活垃圾直收直运方式,垃圾由垃圾桶直接入焚烧电厂。三是与企业对接,规范垃圾点设置,与企业签订收运服务,及时清理厂区生活垃圾。

四、加强监督考评。我局将生活垃圾转运管理纳入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考评内容,每月对基层垃圾转运工作进行监督考评,促进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垃圾转运规范管理。

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城市环境。

理 由: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家园,逐渐成为人们追求时尚、向往美好的一种文明理念。自发性的进行卫生清洁、垃圾分类,正在深入人心、付诸行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产生各种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据了解,绝大部门企业能够自觉把企业内部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和分类,但依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企业清理的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清运,配套资源十分有限;2、垃圾收集点的数量较少,收容空间较小,成为垃圾处理过程的主要薄弱环节,大大降低了处理效率,为环境污染埋下了隐患;3、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清运,夏季容易滋生蚊虫,冬季枯枝落叶大量堆积,破坏了环境卫生,致使城市和企业形象骤降。垃圾的高效规范处理,是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结合当前垃圾处理的实际状况,希望从以下几点考虑解决问题: 1、统筹规划、全面梳理。细化城乡居民区和工业园区垃圾处理的流程,对垃圾产生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摸排和预估。 2、理清思路,找出薄弱环节。细化垃圾清运的流程,梳理垃圾处理的日常工作,找出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强化资源配置。对垃圾处理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强和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人力物力的投放力度,增加垃圾收集点建设,扩大收容; 4、加强联系,特殊对待。加强与企业、村居的联系,对特殊季节、特殊状况下产生的垃圾能给予特殊对待、及时处理。 5、细化职能、强化责任。加强对企业、村居及时清理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加强垃圾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明确职责范围,加强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