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显。
一、市级层面开展的工作
(一)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启动部署视频会。
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于2019年12月正式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3月11日召开了垃圾分类启动部署视频会,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建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
根据职能分工,组建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同时征集了各专班成员单位对《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评办法》的意见,明确了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
(三)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定向研讨培训班
邀请了来自济南环卫科研所、泰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和肥城市环卫处的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先进城市案例分析等方方面面。授课结束后还举办了沙发论坛,与会专家同参训人员积极互动,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
(四)结合双报到,在瑞景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让社区更美好”科普讲座。
(五)社会组织积极发动参与
公益组织蓝色蔚来发动来自全市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约400个环保行动团,采用召开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发放社会问卷等形式,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全年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单位培训20余场次;培训机关事业单位科室负责人,街道社区物业负责人、网格员和居民志愿者代表,学校班主任、科学老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骨干人员1200多人。
二、区县试点开展情况
目前,全市各区县均已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区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博山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
2017年6月,博山区列入全国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县,主要采取湿垃圾进入阳光堆肥房制成有机肥,干垃圾压缩进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的模式。2019年1月博山区列为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涉及石马镇、源泉镇、池上镇三个镇。博山区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础上,探索“就地化”垃圾处理模式。
(二)张店区和平社区分类试点
逐步分类,做到日产日清,有专业指导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挑拣分类。
(三)临淄区辛店街道杨家社区垃圾分类试点
杨家社区垃圾分类从2019年6月14日正式运行,依托淄博艺家园道路保洁有限公司,确定了三种终端处理方式。一个是给蚯蚓作饲料,第二个是通过粉碎机粉碎成糊状做蟑螂的饲料,第三个是通过发酵池直接发酵成有机肥,供生态园内的果树生长,形成了一条无缝衔接的产业链。
(四)高青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高青县印制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科普口袋书和分类指导手册,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宣传、配齐设设设备等建议,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督促各区县加大投入力度,配备配齐垃圾分类设施,确保垃圾真正实现分类。同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方位引导市民 “学分类、懂分类、会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常真真,联系电话:1395336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