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陈卫国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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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卫国同志不再担任市城市管理局督办科科长职务,原职务待遇不变; 黄凯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局督办科工作; 李正运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秋成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马兆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广浩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召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金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鲁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督办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宗庆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立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苏权一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财务装备科副科长职务; 刘玉东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智慧城管科(科技科)副科长职务; 赵继亮同志不再兼任市城市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职务; 庞学军同志不再兼任市城市管理局督办科副科长职务; 孟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白鹏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田兵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徐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成业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新港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魏青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一级科员(试用期一年); 车宁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一级科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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