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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公布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3 15:0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干部工作分工情况公布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周洪刚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全面深化改革、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项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装备科。

    调研员徐同海、刘德明同志协助周洪刚同志抓好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宗森同志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考评、智慧城管建设、信息采集、信访投诉等工作,分管综合协调科、智慧城管科、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邢书军同志负责宣传信息、调查研究、社会动员、政策法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社会动员科、政策法规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立同志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公开、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协助周洪刚同志分管财务装备科。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张秀清同志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协助周洪刚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

    党组成员窦修刚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节排水,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市政环卫园林科(渣土管理办公室)。

    副调研员迟庆峰同志负责户外广告、景观亮化、城市秩序等市容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市容科。

    副县级干部张文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科技发展等工作,分管安全科(科技科)

    副县级干部孟繁华同志主持市违建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分管执法科。

    副调研员伊继忠同志负责城市管理重点问题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督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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