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编〔2019〕4号《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淄编〔2019〕19号《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整合部分事业单位的通知》,淄博人民公园管理处、淄博市园林管理局拟向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