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2136725、2136705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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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举办的全市城管系统执法干部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获悉,为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系统的纪律和作风建设,从严规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市出台了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2136725、2136705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我市出台的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具体包括: 1、严禁工作期间离岗脱岗; 2、严禁违规饮酒、酒后上岗; 3、严禁值勤期间在公共场所吸烟、吃东西; 4、严禁纹身、剃光头和留怪异发型; 5、严禁违规着装、仪容不整和非公务需要穿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 6、严禁执法车辆违规停放和利用执法车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禁无证执法、简单粗暴执法; 8、严禁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 9、严禁违规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收费、乱罚款; 10、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和为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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